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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烘窯前的準備工作
為確保回轉窯安全、順利地完成烘窯過程,在點火前必須完成以下準備工作:
系統檢查:對整個燒成系統進行排查,確認所有設備均處于可連續運行狀態。
窯內及預熱器檢查:仔細檢查預熱器和回轉窯內部,逐圈檢查耐火磚并重新緊固,防止松動;清除窯內一切雜物。
儀表校驗:確保系統內的測溫、測壓等監控儀表工作正常,數據準確可靠。
燃料準備:窯頭煤粉倉應儲備足量符合質量要求的煤粉(水分、細度、熱值等指標達標);煤磨系統應處于隨時可啟動狀態,保障煤粉持續供應。
通風與燃燒系統檢查:打開冷卻機檢修門,作為烘窯時燃燒氣體的進氣通道;噴煤管及各管道應保持通暢,密封良好,調節靈活。
密封與定位:檢查并完善預熱器各部位的密封;測量窯筒體彎曲情況,確定初始位置并做好記錄。
點火物資準備:將木柴運至窯口附近,并按要求堆放;準備好柴油、棉紗等引燃材料;操作人員須穿戴齊全勞動防護用品,落實安全防護措施。

二、回轉窯烘窯方法
根據窯型不同,烘窯方法主要分為兩種:
1、干法預熱器窯
烘窯時間:約3天(72小時)
操作方式:由窯尾向窯頭分段進行,依次點火。
第一堆火:位于窯尾擋料圈處,主要用于烘干預熱器;
第二堆火:置于窯中段,烘干窯后部耐火磚;
第三堆火:設于冷卻帶區域,烘干窯前半段耐火磚。
2、濕法窯
烘窯時間:8~16小時
操作方式:采用直接噴煤粉點火,烘干窯內耐火磚。
升溫要求:升溫應由低到高逐步進行,嚴禁窯尾溫度驟升;初期盡量減少用煤量,以不熄火為原則;前8小時內,窯尾溫度控制在150℃以下;整個烘窯過程中,尾溫不得超過200℃;
輔助措施:適當慢轉窯體(每30分鐘轉1/4圈),防止筒體變形,確保耐火磚受熱均勻。
三、回轉窯烘窯操作步驟
1、木柴烘窯階段
木柴堆放方法:在距窯尾約2米處呈“井”字形堆放木柴,高度約為窯有效內徑的2/3;點火后逐步添加木柴,使混合室出口溫度升至200℃;按升溫曲線要求,每隔約5米向前推進堆放下一堆木柴;每堆木柴燃盡后,窯體轉動1/4圈;當木柴堆至窯口時,可從窯門罩持續補充燃料;此階段窯體應每隔30分鐘慢轉1/4圈。
注意:若煤粉火焰不穩定,可暫采用間斷轉窯,但單次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,以防筒體變形。
2、升溫制度

說明:當窯尾溫度達到300℃以上,具備條件后可切換為煤粉燃燒。
3、煤粉烘窯階段
風機操作:逐步開啟高溫風機及袋收塵器后排風機進口風門,建立穩定通風。燃燒控制:采用長火焰穩定燃燒,避免短焰急燒導致局部過熱;控制煤量,確保燃燒,杜絕冒黑煙現象。
系統連接:接通氣力提升泵出料管與預熱器連接管道;在提升泵內設置排水裝置,并安排專人監控記錄。
烘窯狀態判斷:通過觀察窯內耐火磚表面溫度及水汽濃度變化,判斷烘烤進度;確保耐火材料脫水,避免后續生產中出現爆裂或剝落。
四、臨時停車后的烘窯注意事項
當回轉窯因故臨時停機較長時間,需采取烘窯措施以維持窯內溫度、防止熄火。操作時應注意以下事項:
預熱窯內物料:在低溫狀態下,先利用輔助傳動翻動窯體,將紅熱熟料翻至上方,有助于煤粉點燃。
調節通風:適當開啟排風閘板,保證火焰能順利伸入窯內。
控制投煤量:初期投煤宜少,防止燃燒劇烈引發放炮、回火,造成窯皮脫落。
燃燒管理:合理控制煤量,確保燃燒完全,避免產生黑煙。
溫度控制:烘窯溫度不得超過正常生產溫度范圍。
使用輔助傳動:建議使用輔助進行翻窯,便于控制轉速和停留時間。
結束烘窯:待窯內溫度恢復正常、燃燒穩定后,即可停止烘窯操作,轉入正常生產流程。
溫馨提示:烘窯是回轉窯啟停過程中的關鍵環節,直接影響耐火材料壽命和系統安全。務必嚴格按照升溫曲線操作,嚴禁快速升溫或溫度失控。